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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08 ~ 2026-04-09
一级护理病程记录缺失
此时段内,病历中无任何病程记录。根据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第二十二条,病重患者应至少每2日记录1次病程。患者当时医嘱为“一级护理”,属于病重状态,理应严格执行记录规范,但连续2天没有记录。
患方观察:医疗无小事,面对脆弱的生命,关键病程记录的断层是巨大的隐患,稍有不慎,便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致命后果。
URL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链接>
URL卫生部关于印发《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(试行)》的通知链接>
URL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链接>
事件信息
快捷操作
有时,一个被忽略的细节,足以改变生死的走向。